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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教育筑防线 廉洁自律守初心——蒙自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工作推进会暨“五一”劳动节节前警示教育大会
时间:2024-04-30



为贯彻落实省、州、市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部署要求,持续深化清廉云南建设,进一步强化廉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4月29日,蒙自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工作推进会暨“五一”劳动节节前警示教育大会。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毛雪峰主持。全院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院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何正梅传达了《红河州落实<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措施清单》,并对清廉过节提出具体要求,她强调:第一,党组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第二,要强化廉洁履责意识,自觉遵守党纪法规;第三,要严格执行外出请销假报备制度,按照领导干部外出报备规定,自觉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备,文明出行。


会议强调,节日期间是腐败的高发多发易发期,也是人民群众对干部作风感知的敏感期,更是考验干部廉洁从政能力的关键时期。全体党员干部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抓手,以“节点”为“考点”,时刻紧绷纪律之弦,守住纪律底线,不断提升拒腐防变的能力,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筑牢廉洁防线。要以讲政治的高度,认清各类腐败的本质和危害,始终保持高度警觉,以案为鉴,引以为戒,切实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在节日期间杜绝一切形式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坚决抵制各种贪污、受贿、挥霍浪费,不断增强廉洁意识和提高防腐拒变的能力。

二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党组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要守住“底线”、不触“红线”,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发挥表率作用,在节日期间开展好家庭助廉,保持良好的家风。要加强对干警教育管理监督,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三要守牢安全底线,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做好节日期间安全应急工作,时刻保持高度的紧迫感和危机感,保管好案卷、涉密材料、各类信息等。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值班人员做好交接班和值班记录,杜绝缺岗、漏岗、脱岗等问题发生,确保不出事,以过硬的作风纪律保障五一期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