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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中心组2021年第二次学习(扩大)活动暨检察队伍教育整顿集中学习活动
时间:2021-03-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312日,蒙自市人民检察院召开2021年第二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暨队伍教育整顿集中学习活动。

 

 

此次学习活动全面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巡听旁听制度,市委宣传部在此同时举行理论中心组集中示范培训活动。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李崇丽同志,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理论中心组巡听旁听第三组组长杨维忠同志,市委宣传部宣传理论科负责人邱兴同志出席活动,蒙自市部分重点党委(党工委)党组、13个乡镇(街道)宣传委员参加活动。

 

 

活动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春明主持,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蒙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市检察院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参加学习。

 

 


 

 

会上,马春明检察长领学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和核心要义。观看了短片《法治的力量》,对前期集中和分组学习、一线调研情况以PPT形式进行了回顾总结,重点发言人结合工作实际、调研感悟进行了交流发言,对下一步如何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蒙自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思路和想法。

 

 

马春明检察长在领学中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既是一次重大的理论创新成果,也是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定盘星”“指南针”“金钥匙”。蒙自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融会贯通到检察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在工作中抓好落实张军检察长结合检察工作提出的“把加强党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到实处、把全面依法治国落到实处、把强化检察监督落到实处、把提升队伍素质落到实处”的五项要求。

 

 

马春明检察长在学习活动总结讲话时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要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性,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加强党的绝对领导,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政治底色,是绝对不能偏移的政治方向。

二是要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人民性,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到实处。要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就要坚决反对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形式主义做法,要本着司法良知,精准把握立法原意和司法政策,综合考虑天理、国法、人情,换位思考,传递司法温度。

三是要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性,把强化检察监督落到实处。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我们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要在监督主责主业上抓落实,把精力集中放在办案上。要以问题为导向,树立靶向思维、底线思维,突出提升、突出督查、突出实效,通过履行检察职责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学习活动结束后,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市理论中心组巡听旁听组长杨维忠同志、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李崇丽同志对市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活动进行了点评,认为此次集中学习示范活动规范有效,把握了方向。

一是准备充分,组织程序严谨。提前上报学习计划表,会前开展集中学习和调研。

二是掌握规律,举行方式多样。既有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交流研讨,环节紧紧相扣,把握了理论中心组学习规律,脉络清晰。

三是领导重视,严跟形势。有党组书记主持会议,一手抓好理论中心组学习,既突出第一议题制度,又把握形势发展脉络,主题结合政治中心工作,队伍教育整顿集中学习紧扣形势。

四是研讨聚焦,契合发展实际。从个人、工作、思想实际,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马春明检察长最后表示,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蒙自市人民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际出发,聚焦市委“1125”工作思路,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守好忠诚哨、耕好责任田、站好服务岗,以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为契机,在实践中彰显检察担当,努力为蒙自建成省域副中心和滇南区域首位城市提供更多更优的检察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