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蒙自市人民检察院始终牢记为民初心,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始终,切实为人民群众解决“急难愁盼”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2021年5月12日,蒙自市人民检察院首例“检察+多元救助”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会议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敏主持,邀请了参与救助的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残联、市司法局领导及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文萃街道和村委会代表等一共十人参与了公开听证。


2019年9月20日中午,被不起诉人罗某某驾驶双鹿牌电动车载着其婆婆杨某某和李某某,沿蒙自市蒙蛮公路由蔓耗镇方向往蒙自城区方向行驶,同日12时43分,在通过蒙蛮公路下长冲村路段塌陷路面时,因操作不当,致使车辆失控向左侧偏驶,倾斜过程中与对向行驶的由毛某某驾驶的云G70615号重型自卸货车车头左侧下部相撞,造成双鹿牌电动三轮车乘车人杨某某受重伤,驾乘人员罗某某、李某某轻微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伤人道路交通事故。经云南云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故事中罗某某驾驶的无号牌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为正三轮轻便摩托车;经云南红河明诚司法鉴定所鉴定,杨某某的伤情为重伤二级,经蒙自市交警大队认定,罗某某承担此事故主要责任;毛某某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杨某某、李某某无责任。杨某某现右下腿截肢,左腿还未痊愈,其自述产生医疗费20余万元,还欠医院12万余元医药费。


蒙自市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后,经阅卷审查以及走访申请人家庭,核实了解申请人杨某某无经济来源,靠子女扶养生活,因这起案件导致损伤程度达到重伤,住院治疗期间已花费近二十万余元,且本案嫌疑人系其儿媳,家庭条件比较困难,有三名学龄前儿童需要抚养,难以支出高额医药费,此事故的发生导致杨某某整个家庭生活困难,经审查,杨某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详细介绍了案件情况和司法救助相关法律规定。整个听证程序依法进行,保障了参会人员的知情权和表达权。三位听证员结合救助申请人生活现状、实际困难,一致认为救助申请人的情况符合《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应当予以救助。

与会听证员表示,检察机关开展公开听证意义重大,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和谐,充分彰显阳光司法,认真贯彻落实“应救尽救”的司法救助原则,真正做到了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

检察公开听证,让司法救助工作在阳光下运行,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的具体实践。下一步,蒙自市人民检察院将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切实为人民群众解忧解难,让群众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感受公平正义,感受司法温度。


在市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市检察院协同市民政局、市残联对申请人杨某某实行多元救助,给予司法救助金2万元和其他社会救助金1.3万元,共计3.3万元救助款。同时协助杨某某办理了残疾证,每月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和农村A类低保共计515元的待遇,并协调司法局为杨某某指派了法律援助律师,为保障其合法权益提供法律帮助。



最后的最后 小编想说:法律的严肃守护着公平正义,但在实践中,许多刑事被害人虽获得法院判决赔偿,却因被告人的无力承担,而无法拿到赔偿,陷入困境。
为了不让法律判决成为“法律白条”,让守护的公平正义能够落地生根,给冰冷的法律条文加一些“温度”,这就是你应该知道的国家司法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