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下午,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宏率调研组到蒙自市人民检察院调研公益诉讼工作。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志刚、第八检察部主任吕琨等人陪同调研。


调研组首先实地查看了南湖荟公共场所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了解南湖荟消防设施配备、消防站建设情况和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消防安全领域“等”外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调研组认为,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办理消防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助力打通“生命安全通道”。

实地调研结束后,调研组到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座谈会,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运良主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金永祥、3名州人大代表、律师代表、人民监督员以及市委政法委、公安、法院、司法、林草、水利、农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22家单位相关领导 参加座谈。座谈会上,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玲向调研组汇报了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以来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参会单位领导分别就本单位职能范围内涉及公益诉讼内容的工作、对公益诉讼工作的了解认识以及如何与检察机关加强沟通协作配合,共同做好公益诉讼工作等进行发言。


调研组成员、州人大代表就如何加大典型案例宣传、提升办案效果、加强和规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同时认为,州人大常委会对公益诉讼工作调研,既是对公益诉讼工作成果的检验,也是对公益诉讼工作的有力推动。三年来,市人民检察院能够认真贯彻执行中央、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和《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在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推进依法行政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宏在听取汇报后,对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大公益诉讼宣传力度,提高社会认知度;二是进一步拓展公益诉讼的范围和覆盖面,争取多方支持;三是进一步强化公益诉讼检察队伍建设,提高业务素能,更好地服务蒙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四是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刚性执法,真正将检察公益诉讼“督促之诉”“协同之诉”“补充之诉”的价值理念落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