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9日,蒙自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党支部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玲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会议,并以院党总支书记身份对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指导。

会前,第一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党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等指定学习教材,并开展了集中学习讨论和心得体会交流,为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打牢思想根基。党支部委员之间、委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认真进行了谈心谈话,交流思想、交换意见。

会上,支部书记罗旭芬通报了支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情况,指出了支部工作存在的不足即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学习方式单一、工作缺乏创新、党建工作谋划不全面,并明确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同时,支部书记罗旭芬代表党支部委员会作对照检查,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全体党员联系自己思想和工作实际,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的心得体会、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指定学习材料情况的感悟和收获、对照党史学习教育目标要求、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等四个方面,就自己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进行深刻检视,并制定整改措施。党员之间相互批评直言不讳、敢于揭短亮丑,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玲对本次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点评。她指出,第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准备充分,主题鲜明,结合实际紧密。全体党员认真检视问题和不足,党员之间相互批评意见中肯,直奔主题,态度诚恳,达到了批评、帮助、团结的目的。她要求全体党员要认真贯彻“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工作要求,带着问题学、确定目标学,持之以恒抓好党史学习教育。要围绕党建工作目标,把学党史、办实事结合起来,奋发有为地做好本职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下一步,蒙自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党支部将按照市直机关工委和院党总支的安排部署,继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把党史学习教育的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体现为工作成效,真正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