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蒙自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公租房诈骗案过程中,通过对案件开展犯罪分析,查找案件发生的原因,发现住建局在公租房的申请和管理方面存在不足,为守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堵塞监管漏洞,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类似案件的再次发生,专门向蒙自市住建局提出《检察建议》。市住建局在收到建议书后及时研究,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公租房问题治理,并及时向蒙自市人民检察院书面反馈整改情况。


张女士及其朋友王先生申请办理公租房期间,听说李某某系蒙自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能帮人办理公租房,便通过朋友介绍找其帮忙办理,还介绍自己的亲戚、朋友一起办理公租房,准备好相关证件材料以及李某某号称办理公租房所需要缴纳的费用及物业管理费、押金等费用通过微信直接或者间接转账给李某某。


随后,在被办房人问及公租房办理进度时,李某某总是找各种理由搪塞推脱,甚至还表示,“可以先拿钥匙给你们,但要等消防等检查通过了才能入住。”三、四年过去了。公租房办理却丝毫没有进展,办房人感到蹊跷,有人找到李某某要求退钱。李某某退了部分款项,时间长了,办房人怀疑钱被骗遂报了案。经审查查明,李某某未帮人办理过公租房相关手续,其通过相似手段骗取的被害人高达上百人,涉案金额达400余万元。经过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罚金人民币20000元。



检察机关将立足检察职能,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社会治理效能,主动融入和服务依法治市大格局,并协同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积极支持、配合政府各职能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