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规范全省检察机关检察办案机构设置的通知》文件要求,蒙自市人民检察院部分办案机构名称进行调整,名称调整后,机构职能职责不变。小编整理了调整后的部门名称及办公地点,一起来看看吧~
第三检察部——负责刑事执行检察等工作,(原第五检察部)现于办公楼三楼(三楼电梯口)办公。
第四检察部——负责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检察等工作,(原第三检察部)现于办公楼三楼(靠西方向)办公。
第五检察部——负责控告申诉检察等工作,(原第四检察部)现于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院门口右侧)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