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本院拟对3起故意伤害案件和1起危险驾驶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2年1月24日(星期一)14时30分(林某某故意伤害案)
●2022年1月24日(星期一)15时10分(康某故意伤害案)
●2022年1月24日(星期一)15时50分(王某某危险驾驶案)
●2022年1月24日(星期一)16时30分(庄某、陆某、陆某京等四人故意伤害案)
二、听证地点
蒙自市人民检察院215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
1、参加听证的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2、听证会过程中请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
3、参会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会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蒙自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