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1月21日,蒙自市检察院就马某某故意伤害拟不起诉一案组织听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受邀参加。这是蒙自市检察院在公开听证室公开听证的“首秀”,也是首次依托“天机”智能听证系统开展的听证会。


2020年10月6日晚21时许,在蒙自市雨过铺某副食店内,李某与马某某因琐事发生口角,在此过程中马某某动手将李某殴打致伤,李某的妻子白某在劝阻过程中被误伤。经鉴定,李某此次损失程度为轻伤二级,白某损失程度达不到轻微伤。
2022年1月5日,该案被移送蒙自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人审查后发现,当事双方系亲属关系,因酒后发生言语冲突而引发该案,且有自首情节,有适用相对不起诉的客观条件。


承办检察官与双方反复沟通,释法说理,同时向被害人分析了此类案件一般赔偿标准,并反映马某某已认错且有赔偿意向等情况,建议他提出合理的赔偿金额。1月14日,在承办检察官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马某某赔偿被害人损失,真诚道歉,并获得被害人谅解。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情况和拟作不起诉的理由,听证员就心中疑问向相关人员提问,得到解答后进行了充分评议,一致同意该院对案件作出的拟不起诉意见。

下一步,蒙自市人民检察院将不断探索利用天机智能听证系统规范听证流程,将公开听证规范化、常态化,把检察听证作为促进社会治理,落实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努力做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让人民群众深切感受到司法公正和人民检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