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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动态
【担当实干 · 争先跨越】 庭审零距离 警示触灵魂
时间:2022-02-11

为切实加强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廉洁意识。210日,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州、市两级卫健系统干部职工等100余人到蒙自市人民法院旁听蒙自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杨某赋涉嫌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案庭审过程,零距离感受了法律的神圣庄严,以案为鉴,通过鲜活的案例进行警示教育。

 

 

 

 

20111月至20148月,被告人杨某赋在担任蒙自市人民医院院长期间,在该院的资金使用及与企业开展合作相关事宜中,未依法正确履职,滥用职权导致本单位国有资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合计人民币161.13万余元。

 

2005年至2014年,被告人杨某赋在担任绿春县人民医院院长、在原蒙自县卫健局工作及担任蒙自市人民医院院长期间,利用其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云南某商贸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某亮、云南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人秦某新送给的现金,合计人民币695万元,并在医院耗材托管、医疗器械和设备采购、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为王某亮、秦某新谋取利益。

 

被告人杨某赋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并依法实行数罪并罚。

 

庭审中,公诉人紧紧围绕本案诉讼焦点,有理有据进行举证质证。在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不仅围绕案件事实、法律适用详细阐述了被告人的行为性质,还深入剖析了被告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一是理想信念缺失,忘记初心使命,导致丧失党员本色;二是缺乏敬畏之心,丢失医务工作者的职业操守,导致纪律红线失守。三是肆意妄为,滥用职权,知法懂法不敬法、挑战法律权威。就本案应吸取的教训进行了法庭教育,指出要以“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的自觉,牢记初心使命,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做到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

 

 

在最后的陈述中,被告人杨某赋真诚认罪悔罪,自愿认罪认罚;希望通过自己的案件,让更多党员干部汲取深刻的教训,警钟长鸣。

旁听人员在全程观摩庭审,亲眼目睹“身边人”成为“案中人”,现场聆听被告人的沉重忏悔后,表示今后将以英雄模范为榜样,以此次庭审为警示;恪守医务工作者职业道德,铭记救死扶伤的誓言,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坚决杜绝职务犯罪行为,维护卫健队伍的职业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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