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蒙自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同时,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在办理侬某某与艾某民间借贷纠纷监督一案中,以“不见面”的办案模式,通过电话连线,促成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做到疫情防控、执法办案两不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力筑牢疫情司法防护墙。

案情介绍
2021年12月底,申请人艾某因对蒙自市人民法院对其作出缺席判决,且对判决认定事实有异议,以有新证据提交为由,向蒙自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案件受理后,承办检察官了解到申请人居住地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即通过电话连线申请人,对原审法院文书送达时间及庭审中查明的事实、申请人提交的新证据情况一一核实,通过对该案原审认定事实和证据进行再次梳理审查,认为申请人提供的新证据中有少部分款项应从原判决认定的借款金额中予以扣减,但该情形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再审条件,且原案亦不存在程序违法。
鉴于该案现已进入人民法院执行阶段,为有效化解双方当事人债务纠纷,在疫情期间,双方当事人无法面对面调解的情况下,采取与申请人艾某电话连线,通知其他当事人侬某某到场的方式,承办检察官与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共同做通双方当事人工作,促成申请人艾某与其他当事人侬某某达成和解,双方当事人同意原审判决书中未认定的少部分款项在执行阶段从借款本金中抵扣,申请人艾某表示放弃申请监督权利。

即便是疫情期间,面临出行不便的困扰,蒙自市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仍充分运用以检察监督促进当事人和解的检察职能,为案件终结划上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