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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检 · 要闻】红河州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宋兵副组长一行到蒙自市调研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情况
时间:2022-06-08

【蒙检 · 要闻】红河州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宋兵副组长一行到蒙自市调研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情况

 

66日下午,红河州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副组长、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兵带队到蒙自市人民检察院对蒙自市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情况开展调研。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州检察院副检察长张玲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调研,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毛雪峰,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参与调研。

 

 

调研组通过座谈交流、听取汇报、实地考察等方式开展调研。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毛雪峰检察长关于蒙自市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情况汇报,报告对蒙自市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特点进行总结,并深入分析犯罪原因,为下一步降低蒙自市未成年人犯罪率提出工作计划。与会人员就如何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如何发挥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领导小组职能作用等方面进行了交流讨论。

 

 

随后,调研组一行到蒙自市专门学校,实地调研了学校教室、宿舍,详细了解了校园环境、师资力量、招生计划等,听取了学校负责人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情况汇报。

 

 

宋兵检察长在听取汇报后指出,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的希望,做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正确引导教育、正确培养帮助未成年人尤为重要。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高度重视检察院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中枢作用,充分发挥办公室对成员单位的统筹协调,压实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责任。

 

二是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工作联动,充分发挥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在对标先进、查找差距上下功夫;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上出实招。整合资源、多措并举,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进一步取得实效。

 

三是切实采取措施。以降低蒙自市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万人比为目标,针对找出的原因,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取得看得见的成效。

 

下一步,蒙自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以“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主线,整合学校、家庭、社会各方力量,共同抓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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