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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州市两级“河(湖)长+检察长”联合巡查 共护一方清水
时间:2022-08-11

红河州州市两级“河(湖)长+检察长”联合巡查 共护一方清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作用,助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大屯海问题”整治到位。

近日,州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志刚,蒙自市政府副市长朱葛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毛雪峰率队对大屯海开展联合巡河检查。红河州州市两级水利局、河长办、州三海保护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参加巡查。

 

 

巡查组一行先后到蒙自市尼苏小镇彝人码头、大屯海6号引洪沟等地,实地调研大屯海历史遗留游船问题和非法捕鱼整治情况、大屯海6号引洪沟河道治理及沿线村庄“两污”治理情况。

 

 

朱葛坚副市长介绍了大屯海蒙自辖区存在的非法捕鱼现象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观澜街道马房村6号引洪沟河道整治情况。州检察院、州水利局、州河长办、州三海保护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对蒙自反映的问题和困难建言献策,为下一步推进大屯海依法治理和保护提供良好的发展方向和解决问题思路。

 

 

杨志刚副检察长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责任划分,切实履行湖泊保护治理责任,抓好大屯海保护治理工作;要重新梳理问题清单、逐一排查问题隐患。精准施策治理,定期报送工作情况、制度措施清单;要继续从严从实抓好督察问题整改,不折不扣推动问题整改落实;要加强工作对接、互通有无,发挥好“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作用,组合发力、齐抓共管,切实有效地将本次巡查建议落实到推动河湖治理工作中,真正体现依法治水新成效。

 

毛雪峰检察长表示,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指导下,将持续加强“河(湖)长+检察长”工作联动,通过联席会议、联合巡查、联合专项整治、重大案件会商、案件调查办理协作、线索移送、信息通报共享等工作机制,切实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严厉打击污染水环境、破坏水资源违法行为,追究环境侵权责任;向相关行政监管职能部门提出督促整改的检察建议,不断加大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促进和改善水生态环境,夯实绿色发展基础,推进蒙自市河湖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法治化,为加快打造“美丽蒙自”提供法治支撑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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