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强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为配合做好公益诉讼立法相关工作,加强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6月15日,蒙自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陶红及部门检察干警一行到蒙自市五里冲水库管理所,就本地区贯彻落实《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五里冲水库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开展实地调研,并座谈交流。

会上,五里冲水库管理所所长王劲重点介绍了五里冲水库基本情况、贯彻落实《条例》情况,陶红主任向参会人员介绍了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并结合近期“水利部联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启动河湖安全保护专项行动”,详细了解了五里冲水库水量和水质保障、监控管控、制度管控等。参会人员就贯彻落实《条例》、开展水库生态资源保护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公益诉讼专门立法等方面进行讨论交流,并积极建言献策,座谈会气氛活跃、讨论热烈。会后,参会人员还查看了五里冲水库视频监控、雨天水位水情、库区路段等。



五里冲水库位于蒙自市期路白苗族乡,是蒙自市最大的水库、重要的饮用和灌溉水源地之一。蒙自市人民检察院将针对调研中发现的五里冲水库水生态水资源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和有关线索持续发力,与《条例》明确的职能部门加强配合协作监督,进一步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办案质效,打好碧水保卫战,守护民生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