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充分发挥职务犯罪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以“身边案”警示“身边人”,引导广大干部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8月9日上午,由蒙自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弥勒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内勤高某某涉嫌挪用公款罪一案在蒙自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蒙自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指派检察官胡丹出庭支持公诉,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到场观摩庭审并进行评议,同时蒙自市人民法院的10余名干警到场旁听,弥勒市人民法院组织干警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旁听。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准确把握庭审整体节奏,有序进行法庭讯问、举证质证和公诉意见的发表。在讯问环节,公诉人逻辑严密、条理清晰,紧扣指控罪名的构成要件进行发问,层层递进;在举证、质证环节,公诉人简明扼要,重点对证明案件关键事实的证据进行展示;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和答辩意见有理有据,针对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案件定性和量刑建议等进行充分论证,完整还原了被告人高某某挪用公款的犯罪经过及其后果,并取得了较好的庭审效果。

庭审现场,公诉人从被告人犯罪的原因、应吸取的教训等方面对庭审旁听人员进行了法治宣传。观摩人员全程旁听,通过庭审观摩以案释法的方式,深刻认识到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庭审现场变成“零距离”的廉政法治课堂,敲响廉洁自律、拒腐防变的警钟。

庭审观摩结束后,我院邀请的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对公诉人在庭审中的表现进行综合评议,大家纷纷表示,公诉人在庭审过程中程序规范、指控有力,公诉意见客观公正,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同时,评议人员也毫不避讳指出出庭公诉人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共促职务犯罪案件出庭支持公诉水平的提升。
下一步,蒙自市人民检察院将常态化推进警示教育活动,坚持以案普法、以案示警、以案明纪,利用“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引导广大干部绷紧纪律之弦,守住纪律底线。